工作职责: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跨地区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以及芗城区、龙文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物市场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设备的违法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等旅游经营主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转办案件查处;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负责旅游市场检查、信息、统计分析;受理旅游投诉、举报,解答旅游咨询。负责市级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类举报和投诉的受理及转办督办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依法负责将市级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中涉嫌犯罪的相关案件移送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全市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完成依法交办的其他任务。
支队长:江荣生
电话:2039177
办公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4号九龙大厦3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为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为10月1日至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