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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二)
2023-07-10 10:43 来源:漳州市文旅局

根据《关于2023年4月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将于7月11日完成第二批拟录用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7月11日早上8:00前准时报到(温馨提示:考生可提前15分钟到场)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8号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一楼大厅

具体由各招录单位负责通知,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准时到报到地点集中,迟到或缺席者一律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彩照1张、黑色水笔及体检费500元(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多还少补,可使用手机支付)。

2.考生体检前,自觉做好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体检前清淡饮食,不吃高脂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 、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体检前一天晚上20点以后禁食禁水;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憋尿;女性受检者属于经期的,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女性怀孕的考生请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医院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于体检开始前到招录单位申请延缓体检,申请延缓体检的考生由招录单位另行组织体检。

3.考生参加体检不得携带手提包、挎包、背包、行李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佩戴的手表,以及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环、智能眼镜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者,经当场确认并劝导无效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违纪处理。参加体检的考生(女性怀孕除外)必须在当天上午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参加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

4.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打探体检结果。违规者,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凡在体检中委托他人代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须当场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考生或招聘单位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为便于体检工作,谢绝考生亲属陪同,考生应全程服从带队人员安排。

6.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积极配合招录单位做好体检相关工作;若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招录单位。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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