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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旅游星级饭店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12-27 09:54 来源:漳州市文旅局

为推进漳州市中高端酒店建设,进一步强化旅游要素配套,加大培育酒店(饭店)品牌、标准化创建,提升参与创建国家级星级旅游饭店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漳州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漳州市推进旅游星级饭店发展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激励措施》)。现对《激励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星级饭店不仅是文旅行业的窗口,同时也是城市形象的代表之一。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持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完善提升景区建设和中高端酒店等配套设施和旅游服务,努力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旅游体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按照2024年全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和2024年第四季度“一季一主题”暨“抓景区建设 促文旅融合”现场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1〕50号)要求,进一步补充《漳州市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漳政办规〔2024〕3号),结合漳州市实际,研究制定《激励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鼓励旅游星级饭店评定。鼓励酒店(饭店)标准化建设,成功评定为国家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二)鼓励旅游星级饭店复评。鼓励旅游星级饭店积极参与国家复核性评定,成功复核评定为国家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三、注意事项

在不与中央和省已出台政策相抵触的前提下,符合本文件规定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奖补措施,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本措施由市文旅局负责解释,并承担解决文件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和备案审查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激励措施》实施期限为2024-2025年度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兵

联系电话:2025118

解读单位: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旅游星级饭店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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