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市级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经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申报,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审核,经专家评委会审议并报局党组会研究审定,推荐市级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4人。
现将市级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结果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22日止。如有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来函、来电、电子邮件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保护投诉者的信息安全和秘密。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8号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96-2920985、2024333。
电子邮箱:lzrswk@163.com
附件:漳州市市级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结果名单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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